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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 leonid (甲鱼-准备出锅啦), 信区: AdvancedEdu 
标  题: 美研究生院协定-关于接收奖学金 (转载) 
发信站: BBS 水木清华站 (Sat Mar 28 12:06:01 1998) 
 
【 以下文字转载自 AdvancedEdu 讨论区 】 
【 原文由 hox 所发表 】 
看着同志们都早早来奖,马上就要加入到Oversea的队伍里 
来乐,本人甚与众人同喜。但似乎有些同志对反悔的问题 
还是不太清楚,担心鬼子会交流信息等等。此事大大多虑乐。 
估计有的同志的录取信中会附带一份称为Counsil of Graduate 
School的agreement,就是米国绝大多数有研究生院的学校为 
乐公平竞争,签订乐一个协议,就是4月15日为接收录取/和 
奖学金的最后期限。任何学校不得在此前自定截止日期。为避 
免出现胁迫学生的现象,协议规定凡是4月15号前学生如果接收 
乐任何学校的录取/奖学金,都可以在此前反悔而不对此学校负 
任何责任,就是说既是在道义上也是合法的。所以,同志们尽 
可以放心大胆地接收。至于4月15号之后如何处理的问题,就是 
个人自己的价值观念乐,根据上协议,学生应该写信到接收奖 
的学校说明原因,在以上学校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接收另一所 
学校,但很多中国学生的所作所为么,呵呵,我不说乐。 
 
所以,以上协定实际上是米国好学校剥削差学校的强加的规定, 
这样差学校就不能以提前截止日期来网罗学生乐,呵呵,资本 
主义就是黑暗哦。怎么跟咱们高考是志愿有点类似。 
 
祝大家好运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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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雨梦回清华远, 
小楼吹彻玉笙寒。 
多少泪光何限恨, 
倚阑干... 
 
※ 来源:·BBS 水木清华站 bbs.net.tsinghua.edu.cn·[FROM: linux.szu.edu.c]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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